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促进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92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19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贯

    要及时将国家建立实施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的重要意义及国家组织开展2019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安排传达到企业,提高企业对开展能效对标达标、不断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申报能效“领跑者”。

    二、组织申报

    (一)实施范围。本次申报范围是钢铁、电解铝、铜冶炼、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

     (二)申报条件。申请行业能效“领跑者”的企业应满足《通知》规定的入围条件。

   (三)申报程序。企业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编制申请报告(见附件)并报所在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实,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汇总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时间安排

请各市(州)于1115日前将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光盘)及初步审查意见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请你们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2019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申报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联系方式:经济和信息化厅环资处 028-86268630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李明飞 028-86607611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9235号)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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