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商电商〔20226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省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等工作部署,按照品质川货直播电商网络流量新高地行动计划、四川好物四季直播专项行动等工作要求,根据《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四川省数字商务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支持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申报主体,选择立足专业市场、食品、农特、商旅文、文创等特色产业,以本土特色产业(供应链)为依托,通过电商新业态基地的载体建设、搭建产业链体系、融合发展、品牌IP打造、新技术应用、人才孵化、氛围营造等方面,加快建设完善电商新业态基地,为优质四川造产品提供新场景、新模式应用的产业基地,大力促进直播电商产业链、供应链的优势资源集聚,培育川货品牌、孵化本土带货主播,提质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打造细分产业数字化示范标杆,建设优质流量服务资源聚集中心。

(二)支持四川省数字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或商协会,不含电商交易平台)作为申报主体,围绕数字商务在人才培育、投融资、虚拟集群、科技应用等领域,搭建交流平台、举办推介会等活动,为中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提供人才、技术、虚拟注册、数字贸易、信息资源、金融、行业咨询等产业链资源整合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申报条件、材料及流程

项目申报条件、材料及流程,详见对应的申报指南(附件1、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过程中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重复申报行为,一经核实,将全额收回资金,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所有申报主体按照属地原则,由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汇总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附联系人)后,于39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商务厅电商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市(州)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严格进行初审,对申报项目的合法、合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企业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四川)网站联合奖惩栏目失信黑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结果、资金规模大小等商财政厅后确定支持方案。

(五)已获得2021年数字商务转型升级项目的此次不再申报;对绩效评价排名靠前的2021年、2022年电商新业态基地等项目,商务厅将根据情况择优纳入后年度给予追加支持。

联系人:桂幸福、叶婷婷,电话:028—83222026

附件:1.2022四川省电商新业态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四川省数字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四川省商务厅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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