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197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594号)和《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眉农函〔2020〕86号)文件精神,择优遴选认定三所培训基地承担东坡区2020年、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眉山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县级、市级培训基地,或眉山市范围内的省级培训基地。
(二)具备一定的教学、实训条件和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的能力。
(三)具备涉农专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熟悉农民教育培训,具备较强的组织招生能力和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与业绩。
(五)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六)近三年内无不良培训记录。
二、申请报名
(一)申报时间:从2020年8月10日上午九点整—8月14日下午六点整截止,逾期送达的申报材料恕不接收。
(二)申报方式:本次基地认定不接受联合申报,且不接受邮寄的申报材料,请当面递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三)申报材料递交地点:眉山市东坡区环中巷44号,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职业农民和家庭农场发展股223室。
三、评审和认定
(一)评审。报名截止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严格按照《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比选实施细则的通知》(眉东农业发〔2020〕45号)执行。本次评审实行百分制,评分细则详见《眉山市东坡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比选指标体系》(即附件1)
(二)择优遴选:评审组从评分高于80分(不含80分)的基地中,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遴选3家培训基地。如申报认定的培训基地不超过3家时,凡得分80分以上(不含80分)的培训基地均遴选为承担东坡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培训基地。
(三)认定:遴选出的培训基地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东坡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培训基地,并签订培训协议,由东坡区农业农村局下达培训任务,培训基地在培训过程中不得将培训任务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四、东坡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类别说明
东坡区2020年主要开设种粮大户、生猪养殖、晚熟柑桔三个专业,培育类别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原则上要求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有一定经营规模。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及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
五、申请报告组成
(一)培训基地的书面申请书。
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认定申请报告书。
(二)基地资格等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按东坡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比选指标体系(附件1)要求准备,证明类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培训基地鲜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景老师15196483091
办公室02838176755
附件:1.眉山市东坡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比选指标体系
2.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认定申请报告书
附件1
眉山市东坡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比选指标体系
培训机构:
评审项目 |
材料(考察) 清单 |
评选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材料申报 |
机构资质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立机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齐全;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法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齐全)(10分,酌情扣分)。 |
10 |
|
2.具有涉农专业岗位或工种培育资质(每个涉农培训专业或工种资质2分,满分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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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
3.专职的培训管理教师和较强的培训组织能力(提供管理师资名单,且分工明确5分)。 |
5 |
||
4.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细化培训管理制度,且制度上墙,每一个规范制度1分,总分5分)。 |
5 |
|||
师资 |
5.有涉农专、兼职教师10人及以上(5分,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达70%(5分,每降10%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教师资质证明及聘书) |
10 |
||
招生组织 |
6.是否具备较强的招生组织能力和招生经验,能按时完成培育任务,至少提供两例成功组织招生并按时完成培训任务的案例(每例3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6 |
||
涉农培育质量和效果 |
7.近三年来开展涉农培训的质量,包括培训台账(有学员签字)、图文资料、验收结果、全程摄像截图、餐饮图文说明、信息宣传、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培训等相关资料。每年只需提供一个案例,每个案例基础分7分,每少一项佐证材料扣1分,扣完为止。 |
21 |
||
资金管理 |
8.在银行开设有对公帐户(2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2 |
||
9.按项目要求建立农民培育会计、出纳专账(3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3 |
|||
10.财务人员有资质证明(2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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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
办学场地及教学设施设备 |
11.办学场地200m2以上,实训基地2个及以上(5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5 |
|
12.电脑、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等教学、宣传设施设备齐全,满足教学和实训需要(5分,不满足要求酌情扣分)。 |
5 |
|||
13..培训安全设施(门卫、消防设施、应急预案措施)齐备(5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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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项 |
档案资料 |
14.申报资料完整、整洁、规范(2分,不得提供与申报无关的材料,资料按评分细则顺序进行装订,根据申报资料的综合情况酌情打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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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15.获得区、市、省人民政府部门表彰奖励(分别加1分,2分,3分,本项加分不能超过6分)。 |
6 |
||
16.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高素质农民县级、市级、省级培训基地。(分别加1分,2分,3分,按最高级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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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 |
17.近三年内有培训不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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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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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财务审计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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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市、区农业农村局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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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评审小组签字:局纪检签字:
附件2
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认定申请报告书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制
年 月 日
培训基地认定申请表
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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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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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公办 □民办 □农业职业院校 □农技推广服务机构 □农业高校 □科研院所 □涉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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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职务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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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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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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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条件 |
办学场地(m2) |
办公教学场地(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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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基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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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
教学设施设备总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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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办学经费总额(万元) |
年教学支出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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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情况 |
教职工总数(人) |
专任教师数 |
涉农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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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教师 年龄结构 |
35岁 以下 |
35-50岁 |
50岁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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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教师 职称结构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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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教师 学历结构 |
专科 |
本科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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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 |
2015年以来涉农培训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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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内有无不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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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 定 情 况 |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认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XXX(申请单位全称)
关于申请认定东坡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训基地的报告
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我校(单位)自愿申请认定为东坡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培训基地,并严格遵守培训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一、单位概况:……
二、近5年涉农培训情况:……
三、申请基地认定的理由和条件:……
四、搞好培训的思路、措施和办法:……
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1.申报材料的每个部分要全面、详实,本表只提供一个书写提纲、顺序和格式,书写不下的,可往后续推,证明材料附后。
2.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若有不属实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和培训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