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范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工作,现批准《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试行)》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公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试行)》(HJ 1185-2021)。该标准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7月6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7月7日印发

字号:[大][中][小][打印]仅打印内容